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中部分會 全國第二屆臨時電台架設競賽暨政令宣導活動報名簡章
一、目 的:培養本會伙伴及會友對「電台架設」技能,於比賽中相互觀摩,並藉由公開活動宣導合法使用無線電及提倡業餘無線電休閒活動
二、依 據:本會96年度活動計畫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
四、承辦單位:雲林縣支會
五、協辦單位:中部分會
六、活動方式:戶外臨時電台架設展示比賽
七、活動日期:96年9月16日(星期日)
入、活動地點:靜萱療養院 雲林縣斗六市瓦厝路159號
九、使用頻率:VHF 145.640MHz UHF 431.360MHz
十、活動聯絡人:雲林縣支會長 陳武俊 0932-878218
中部分會總幹事 劉華忠 0933-552180
十一、報名辦法:
比賽日期:96年9月16日(星期日)、上午10點至下午3點
參賽資格:具有業餘電台呼號者
競賽項目:團體固定電台組(須含U/V及HF波段)
個人行動電台組(須含U/V波段)
參加費用:團體組新台幣800元﹝包括保險費、午餐、飲料、紀念品﹞
個人組新台幣200元﹝包括保險費、午餐、飲料、紀念品﹞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6年8月28日止﹝報名表如下﹞
報到時間:96年9月16日、上午8點至9點
報名方式: 1.請向中部分會財務組長 廖惇權/BX4AB報名繳費
2.電話:0936-289669 04-24523611 傳真:04-27011959
地址:台中市西屯區黎明路3段228號1樓
E-mail : bx4ab@ms47.hinet.net
3.報名以繳費完成為準
4.團體組須4人,推一人為隊長
十二、比賽規則:一、參賽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報到完成,逾時取消資格。
二、團體固定電台組(須含U/V及HF波段)
個人行動電台組(須含U/V波段)
三、參賽人員需自備電源、所有設備、運輸工具。
四、團體組需依大會規定時間開始,並於時間內作業。
五、個人組需依指定時間及地點就位,接受評審。
六、參賽人員於比賽期間,不得接受他人幫助或指導。
七、團體組比賽開始同時,評審員即開始評分。
入、個人組如需現場架設,比賽時間同團體組,但不計算時間,電台完成即可提請評分。九、個人組如以車輛行動台參賽,比賽開始即進行評分。
十、所有參賽電台不計駐波比,但必須可以正常收發信號。
十一、參賽選手可向評審說明所架電台優點及理念。
十二、參賽電台於大會宣佈撤除後,始可拆除復原。
十三、比賽開始前,大會宣佈之規則亦屬有效。
、評分內容:1.比賽時間內完成
2.人員器材安全
3.設備是否正常完整
4.架設方式、擺設及動線
5.團隊精神
6.個人創意
十二、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,無法如期舉辦時,本會有權取消或另擇期辦理。
全國第二屆臨時電台架設競賽暨政令宣導活動 團體組報名表
團體組隊名:
編號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
出生年月日 電話 住 址 備註
(呼號)
1 隊長
2
3
4
全國第二屆臨時電台架設競賽暨政令宣導活動 個人組報名表
編號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
出生年月日 電話 住 址 備註
(呼號)
1 □ 汽車
□ 機車
□ 徒步
註一:報名請詳填上表後,E-MAIL,傳真或郵寄均可。
註二:報名選手繳費方式自選,唯應於期限內由中部分會財務組長確認收到,始完成報名,收據比賽當日統一發給。
分會長 蔡 志 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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